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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陈平 我在一九九九年六、七月份,因送经文被派出所非法抓捕。被非法拘留十五天后,他们叫我写“不炼不学”的保证书等,还让我签名、画押。因学法不深,我配合了邪恶的安排,签了名,也画了押。最近,我又因一个同修被抓而怕心太重,把师父的经文和《明慧周刊》叫儿子给撕了。我对不起师父、对不起大法。现在我知道错了,特此严正声明:以前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言行全部作废。我一定要精進实修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信师父,做好三件事,坚修大法到底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8年5月10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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