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姜桂兰
前几天,派出所来人时,由于怕心,讲了“不炼了”的话,又向我要电话号码我也给了。我现在非常痛悔。严正声明:以前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以后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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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8年5月14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5/20/178832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