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亓顺兰、赵贞兰、孟凡花、吕海燕
2006年,家里人到派出所开证明,并在证明上签了字。现在声明:开出的“证明”或“不炼功”的证明一律作废。特此严正声明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4 名
声明日期:2008年5月14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5/20/178832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