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王金香、叶红梅、王治珍
九九年七二零大法被迫害时,因我们学法不深,被共产邪灵利用,把大法书交了,还按了手印,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行为,全部作废。今后坚修大法,信师、信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3 名
声明日期:2008年5月14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5/20/178832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