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任杰
2007年,刚上初一时,我在学校诽谤大法的文章上签了名,现在声明作废。坚信大法,弥补过错,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,紧跟正法進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8年5月1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5/20/178832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