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桑晓光
我曾经做过对大法不利的事。写过所谓的“保证”,通过认真学法炼功,认识到是不对的。为此我严正声明:对以前所做的违反大法的事,说过的话、写过的“保证”一律作废!做好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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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8年5月14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5/21/17890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