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陶渊
96年5月喜得大法。被派出所绑架到市拘留所多次。2000年,写了“保证”。声明:我的配合邪恶的言行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助师正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8年5月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5/21/17890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