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黄凤兰
写了“保证书”,说了不符合大法的话。严正声明:我以前写过、说过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一律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跟上正法進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8年5月1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5/21/17890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