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韩丽辉
1999年在邪党迫害大法时,我在红布上“不许修炼大法”的签字作废。今后在修炼道路上精進实修,做好三件事。特此声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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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8年5月1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5/21/17890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