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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王洪珍 2002年下半年,在单位领导的高压迫害下,我违心的说了“我没有炼法轮功”。在邪恶威逼下,在本单位退休职工会上,违心的举手表示“不炼法轮功”。2004年4月,在同修家中被恶警非法带到了派出所,由于怕心,配合了邪恶被迫签了“我没炼法轮功”,恶警并作了笔录。在此严正声明:配合邪恶的一切言行全部作废。按师尊的要求,做好三件事。全盘否定旧势力的一切安排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8年5月16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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