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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陈仲香

    我于1996年6月开始修炼法轮大法,身心得到了净化。99年7月20日到北京证实大法,回来后,单位及恶警多次要我写“保证书”,当时写了“不炼功”。声明:我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按师父的要求,做好三件事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8年5月8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5/22/178931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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