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黄素芬
在99年7.20期间,因单位逼迫、我在单位保卫科写了一份“保证书”,特此声明:“保证书”及所写、所说、所做的一切不利于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8年5月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5/22/17893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