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金银花
我在99年写过“不炼法轮功”的“检讨书”,当时是为了家人和个人的利益写的,我现声明:当时写的“检讨书”作废。以后我要尽我所能做好三件事,继续炼法轮功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8年5月1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5/22/17893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