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王九花
在九九年7.20时,恶警给我写了所谓的“不修炼的保证书”,我默认了。郑重声明:写的“保证书”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一律作废。坚修大法,做好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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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8年5月1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5/22/17893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