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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夏显芳

    九九年邪恶铺天盖地而来时,由于学法不深,对法理解不透,没有站在法上认识法,我写了假“保证”给厂610与派出所警察。后来在劳教所一年多及冤狱六年中,我又签过名。回家后,通过学法,我悟到签名是错的,是不符合大法标准的。严正声明:九九年曾经写过的假“保证”及在拘留证、劳教所、冤狱中签过的名全部作废。全盘否定旧势力的一切安排,紧跟师父的正法進程,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,用一个神的正念走好最后每一步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8年5月12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5/23/178982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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