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凤芝
在九九年七二零,由于邪党的迫害,妖言惑众,天昏地暗,我害怕迫害。说过“不炼了”。今严正声明由于邪党的迫害,我以前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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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8年5月1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5/23/178982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