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杨淑华
九九年七二零以后,单位组织让我写“保证不炼法轮功了”,当时由于怕心,写了“不上公园炼功了”。现严正声明,所写的“保证书”全部作废。今后坚修大法志不移,勇猛精進随师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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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8年5月1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5/23/178982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