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曹汝星
我曾替我妈(郭生良)写过“保证不炼法轮功”的“保证书”,在一个宗教徒卖的象上我签过字。我严正声明:以前所有不符合大法言行的全部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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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8年5月1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5/23/178982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