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陈利梅
由于江氏集团的迫害及自己对法的不够坚定,曾签字“不炼大法”,现郑重声明,对以前所写、所说的对大法、对师父不利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8年5月1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5/23/178982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