![]() | |
| 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 | |
|
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王平升 我于2008年4月16日晚在家中被恶警绑架。在劳教所期间,在邪恶的威胁、高压下,我在神志不清和不情愿的情况下,曾在4张白纸上按上了自己的手印,回来时又在所谓的“劳动教养所外执行决定书”上签了字、按了手印。回家后,通过学法我悟到,虽然自己在白纸上按上了手印,也是不符合大法要求的。严正声明:我所按的手印和签的字一律作废。紧跟师父的正法進程,做好三件事,坚修大法心不动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8年5月6日 |
|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|
| 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