![]() | |
| 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 | |
|
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王秀英 因没有放下人心和怕心,怕女儿被劳教,在恶警非法闯入家中时,我违心地说女儿未修炼。事后,我知道自己做错了,我没有做到百分之百的信师信法。严正声明: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话全部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低,不辜负师尊的慈悲苦度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8年5月17日 |
|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|
| 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