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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郭小英

    1999年7月20日邪恶开始迫害后,由于护法意识不强,我曾被邪恶搜走师父法像和法轮图形、讲法带、炼功带、大法书和收录机,也曾向公安局等有关部门写过“保证书”,按过手印。2001年3月,我在教养院邪悟,写过“四书”,具体内容中有诽谤师父和大法的语句。从劳教所出来没多久,我又亲手烧过一本《精進要旨》。我是一名教师,在向相关部门要工作期间,我曾让家长、村长、校长、同事、镇长、教办主任、派出所长、教育局长给我出过证明我“已不炼法轮功”的材料,还让盖章、签字,我给政府写“申请书”、“决心书”、“揭批书”、“保证书”。我还向当时的县委书记表决心说“不跟李老师走,要跟共产党走”,还说过“再要炼就开除我”。现在想来真是可悲,邪悟到这种程度,干了这么多的坏事。多亏师父慈悲,还容我再修,我还是要跟李老师走,我还是要修。严正声明:不管别人代我写的还是自己写的、做的、说的违背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痛下决心,走好以后的路,做好三件事,加倍弥补损失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8年5月18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5/25/179065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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