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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胥学星 二零零七年三月十六日,我因发《九评》被恶人举报,被市公安局非法抓捕。由于自身有漏,我配合了一些邪恶的要求,说了一些不该说的话。八月十八日,法院对我進行了非法审判,刑期三年,并于十月十二日把我送到监狱。由于修炼不精進,到了监狱这个恶劣环境后,我承受不住了,怕心和贪图安逸的心浮动起来。这时先后三个警察和监改员不断找我谈话,要我写“悔过书”,答应减刑一年。开始我以视力差、手发抖不能写字为由推托,后来他们就写好“悔过书”,并抓住我的手强行签了字、按了手印。事后我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,痛悔不已。我辜负了师尊的慈悲苦度,特此严正声明:该“悔过书”作废,在监狱及公安局审讯期间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作废。以后我一定认真学好大法,努力做好三件事,弥补损失,做一个合格的大法弟子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8年3月12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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