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秀云
2004年,自己曾经撕毁过大法的书。现在认识到自己做了一件愚蠢的事,深深的感到自责后悔,对不起师父;对不起大法。在这里向师父忏悔。今后一定抓紧时间多学法,努力做好大法弟子三件事。跟师父回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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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8年5月9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5/25/17906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