![]() | |
| 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 | |
|
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高爱华 我是九七年得法的,得法后多病的身体很快恢复健康。九九年7.20邪恶非法镇压法轮功时,由于怕心,在单位逼迫下写过“不炼功的保证书”。在此严正声明:在受迫害期间所写、所说的一切对大法和师父不利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坚修大法,做好三件事,跟上正法進程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8年5月19日 |
|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|
| 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