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耿凤缘
中共迫害法轮功时,我被恶人告了。派出所把我非法抓去。叫我写“三书”,又非法罚了一千元钱,才把我放回来。从那以后,因为怕心我再也不敢学了。声明:我以前写的“三书”全部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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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8年5月19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5/26/17906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