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万君
在被邪恶的迫害中,由于自己对法不坚定,法理不清,在世人写好的“保证不炼功”的书面上签上了我的名字,这是对法的污辱。现在我严正声明:我签的字彻底作废。走师父给我安排的路,坚定实修大法,做好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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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8年5月1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5/26/17906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