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王玉香
有一次,关在看守所的同修把他们在看守所传看的、复印的《精進要旨》捎回家,家属问我怎么办?我说“烧了吧”。严正声明:我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8年5月19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5/26/17906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