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于桂娟
一九九九年7.20后,在邪恶的高压下,由于怕心写了两次“保证书、不炼法轮功”,在此声明作废。从新修炼,坚修大法到底,以法为师,做好师父安排的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8年5月19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5/26/17906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