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高志琴
在高压下,因为害怕毁了大法书、做出了背离大法的行为,特此声明:作废。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8年5月19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5/26/17906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