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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何淑桂 零七年阴历腊月初九,我市恶警十余人开四辆车,非法闯入我家,将我儿媳绑架到我市公安局拘留所,同时非法抄走大法护身符三包、大法书籍十余本、师父法像数个、电脑一台。其后,恶警王某、刘某再次来我家,让我与儿子做笔录。严正声明:自己配合邪恶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坚信师父,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三件事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8年5月20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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