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王京云、魏朝海
7.20期间,将大法书及炼功点上的一条横幅交给了派出所,后来又毁了一本宝书和另一条幅。声明:我的违背大法的言行作废。做好师尊要求的三件事,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8年1月18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5/27/17906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