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曹淑勤
我在大法被迫害期间,违心的写过“保证”,做了不该做的事,在此声明作废。全盘否定旧势力的一切安排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8年5月2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5/27/17906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