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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陈芳琴

    我是1999年1月得法的,4.25之后,一直看护我成长的舅舅、舅妈找我谈话,要求我放弃修炼法轮大法。我当时执着于他们对我有恩情,加之学法不深,正念不强等原因,当单位领导找我谈话,要求写“不学法炼功”的书面保证时,我怕单位领导老找我,也不想给家庭和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,就按舅妈教我的话写了“保证”交给领导。随着我修炼层次的提高,我认识到写的“不修炼”的保证是个污点,必须洗清。严正声明:以前写的“不修炼”保证书作废。我会坚定的跟随师父走下去,直到永远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8年4月24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5/28/179274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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