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胡曼萍
一九九九年,我受了邪恶的骗,在别人写的“保证书”上签了字,现声明作废。今后要学好法,做好三件事,跟师父回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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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8年5月2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5/28/17927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