![]() | |
| 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 | |
|
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俞香兰 我98年得法。99年大法被邪党迫害后,我逐渐远离大法。99年7、8月份,答应姐夫“不去参加集体学法”。2002年5、6月份,村里的邪党书记到我父母的家,拿着两份卷子,一个是父亲的那一份,一个是它填写的“标准答案”,照着抄就行了。父亲接过来之后递给我说:“你帮我填写吧!”我当时帮文化低的父亲写了几个字。最后一个题是侮蔑大法的。严正声明:我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堂堂正正的做好师父让做的三件事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8年5月22日 |
|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|
| 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