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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宋保洁 我在1999年10月份去北京上访证实大法。回到住地后,在当地派出所和国安的胁迫下违心向邪恶写了“三不的保证”与污蔑大法的文字。11月份,我去公安局要回“三不”并声明作废,当时就被邪恶非法拘留45天。在此期间,我又违心写了“不去北京上访、不串联的保证”。现在严正声明:我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论和所谓的“保证书”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三件事,坚修大法到底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8年5月19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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