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冯秀美
在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一天晚上十一点多钟。恶警到我家问我还炼不炼法轮功,在怕心,私心下说了“不炼了”,我错了,今声明:我说的话作废。从今起走师父安排的路,坚修大法,做好三件事,请师父放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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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8年5月2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5/29/17937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