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田宝凤
我于九六年开始修炼。在我县插播电视真相时,我弟弟被非法抓到派出所。我把另一个同修举报出来,我弟弟被放回家。郑重声明:我的违背大法的言行作废。从新修炼,做好师尊安排的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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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8年3月3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5/29/17937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