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阚秀娟
我所说、所写的对大法、对师父不敬的话和说的“不修炼”的话,一律作废。从新修炼。做好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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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8年5月2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5/29/17937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