![]() | |
| 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 | |
|
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林开菊 我是一九九八年得法的,得法前身体多病,学法轮功后身体好了。二零零一年阴历九月的一天,我因发真相资料、贴不干胶,被邪恶警察非法抓進公安局。邪恶要我签字,我当时没悟到后果怎样,就写下我的名字。二零零二年后,邪恶多次来我家抄家。有一次,他们找到一张“给善良的人们一封信”,叫我签字,我就签了名。严正声明:以前在邪恶的黑名单上签的名全部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坚修大法到底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8年5月23日 |
|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|
| 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