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扬宝荣
由于修炼不精進,有怕心,我在公安局的“不学法轮大法”的纸上签上了自己的名,按上了手印,做出了违背大法的事。我悔恨不已,严正声明:这些违背大法的行为全部作废。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8年5月1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5/30/17938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