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郑爱华
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以后,为了保全自己,我把大法书和师父法像交到了派出所,对师父、对大法犯下了罪过。严正声明: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损失,跟上正法進程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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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8年5月4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5/30/17938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