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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刘玉兰 邪恶迫害大法以来,我在高压下被迫写过“悔过书”、“保证书”,家人还代签过字。2002年3月28日,邪恶把我抓進劳教所迫害一个月,由于怕心,我写了“三书”、“五书”。2004年4月29日,县610、公安局、派出所在没有任何理由的情况下,把我拘留迫害21天,要劳教1年半。在师父的慈悲加持下,劳教所不收,县610办理了所谓的取保候审,单位年底找我在拟好的“不炼功”等资料上签字,是家人代签的。严正声明:以上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言行统统作废。全盘否定旧势力的一切安排,加倍弥补损失,做好三件事,坚修大法紧随师,做一个真修弟子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8年5月3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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