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武玉英
我在2007年11月13日被派出所绑架。在此期间,我配合邪恶作了笔录,并按了手印。这是我的耻辱,是走了旧势力安排的路。严正声明: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言行全部作废。稳重走好最后的路,弥补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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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8年5月1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5/31/17944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