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高振清
以前邪党工作人员叫我在“不学法(法轮大法)”的条文上签的字,全部作废。坚决继续学好大法。特此声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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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8年5月2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5/31/17944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