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朱秀珍
一九九九年八月在我单位保卫科科长的压力下写了保证书。
一九九九年十一月在当地派出所的压力下我又写了保证书。
现在我正式声明以上两次保证书作废,我还一直坚修大法,并且要一修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1年1月14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1/29/742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