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邢延珍
我是九二年得法。2000年去北京证实大法,被恶人举报。在恶警强迫下,在几篇纸上签了字。郑重声明:以前我在“××书”上签的字全部作废。全盘否定旧势力的一切安排。走师父安排的修炼道路,做好应该做的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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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8年5月1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6/1/17951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