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符淑英
在一九九九年七二零,中共恶迫害法轮功,由于当时学法不深,单位让签字,因怕心重,就在“保证书”上签了字,因此声明:以前所说、所写的全部作废。因此今后一定要跟上师父正法進程,弥补以前的过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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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8年5月14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6/1/17951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