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张丽颖
警察来我家,由于怕心太重,说了“再不修了”,过后非常后悔,我现在郑重声明:背离大法的一切言行全部作废。以后加倍弥补对大法造成的损失,好好学法,跟上正法進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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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8年5月2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6/1/179511.html